3.1合約初步證據︰行程表是旅客與我們之間所訂立的承運合約的初步證據。行程表、本條款及細則及我們的合約細則(包括適用的收費),共同組成閣下與我們之間所訂立承運合約的條款及細則。
3.2轉讓性︰承運合約僅在符合本條款及細則和我們的合約細則的規定下方可轉讓。
3.3有效性︰行程表僅對姓名列在其上的旅客及所列明的特定航班有效。
3.4身份︰我們僅向姓名列於行程表或電子機票上的旅客提供承運服務。閣下將需要在登機櫃檯出示適當的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