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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航程表及航班之取消
9.1航程表︰我们将尽最大努力避免造成阁下或阁下行李在承运上之延误。我们亦将尽力遵守起程当日有效之已公佈航程表。然而,在时间表、航程表或其他地方显示的时间或会在任何时候或不时改变,对旅客由於该等改变所蒙受的遗失,我们将不须负担责任。
9.2取消、更换航程表︰在阁下订票後的任何时间,我们可更改航程表及/或取消、终止、转移、延期、重新安排或延误任何航班,只要我们有理由认为该等是因出现了超越我们控制範围内的情况,或因安全或商业理由所必须的。如航班被取消,我们将选择采取以下任一处理方法︰
a. 将儘早安排阁下搭乘我们倘有馀位的另一航班,并且不收取额外费用,若有需要,我们还会延长阁下订票的有效期限;或
b. 若阁下选择在另一时间乘机,我们会把阁下的航费价值保留在信用账户内,以便阁下在将来乘机时使用,但阁下必须从那时起计六(6)个月内重新订票。
c. 要求退款未使用的机票.请提供订位证明及详细资料电邮致refund@flyvivamacau.com. 退款程序可能需要超过90天.您将会以购买机票时的付款形式,信用卡或银行转款收回退款.
9.3唯一解决方案︰若发生第9.2条款提及的事宜,第9.2条所提供的选择(a)及(b)均为唯一及全部提供给阁下的解决方案,我们对阁下亦不再负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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